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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油挥发生成"挥发性有机物"是形成pm2.5的前体物
2014/05/22新华网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已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排放列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任务。作为形成pm2.5的重要前体物,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已于去年纳入北京市的减排控制对象。挥发性有机物来源有哪些,危害又如何?
vocs是挥发性有机物的英文缩写,指在20℃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等于0.01kpa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。其来源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,城市里的人为源排放要明显高于自然源,主要包括机动车排放、溶剂使用过程、汽油储运销、固定燃烧源等。
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大气污染防治研究所副所长黄玉虎介绍,vocs对pm2.5和臭氧这两种污染物均扮演着关键角色。
首先vocs可以与大气中的自由基发生反应,形成二次有机气溶胶(简称soa),soa是pm2.5的主要成分之一,目前北京市大气环境中pm2.5中,soa占20%左右。其次vocs可以和氮氧化物,在紫外光照射的条件下,发生一系列光化学链式反应,提高大气的氧化性,引起地表臭氧浓度的增加,加速二次细颗粒物的生成。
“从储油库到油罐车、再到加油站的汽油储、运、销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汽油挥发节点,是控制vocs排放的重点领域。”黄玉虎说。
据相关学者对北京、上海和天津等国内大城市vocs排放源解析研究,汽油挥发对当地vocs排放总量的贡献率达(19.7加减7.5)%;尤其需要注意的是,我国车用汽油中烯烃、芳烃含量高,而vocs对大气化学活性的贡献约有75%来自烯烃。
发达国家经验表明,为了降低大气化学活性、改善pm2.5和臭氧污染状况,需要同时控制汽车尾气和汽油挥发的vocs排放。